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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會法施行細則
第 九 章 解散及組織變更
第 34 條
最近修正:20141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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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ial Text
法規條文
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 34 條 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由主管機關令其重新組織之工會,應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。 未依前項規定重新組織者,主管機關得註銷其工會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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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S9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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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F
構成要件因子
TSAA
三方對抗
TLI
三段驗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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