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法規知識平台AI
LaborLaw
beta
返回 工會法施行細則
工會法施行細則
第 九 章 解散及組織變更
第 33 條
最近修正:20141006
0 筆裁判引用
0 次瀏覽
Official Text
法規條文
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 33 條 工會因合併或分立,而成立新工會者,應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。但不須連署發起及辦理公開徵求會員。
DJS Instant Interpretation
DJS 即時釋義模組
由 LLM 依本條文與可驗證裁判來源生成;完成後會快取,會員可收藏研究結果。
生成五大模組
LS9G
九層標注
LSMU
結構
CEF
構成要件因子
TSAA
三方對抗
TLI
三段驗證
AI 法律問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