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fficial Text法規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29 條 工會會員或會員代表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,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提出異議者,工會應將異議者姓名、所代表之工會名稱及異議內容列入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