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法規知識平台AI
LaborLaw
beta
返回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
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
第 一 款 總則
第 31 條
最近修正:20210430
0 筆裁判引用
0 次瀏覽
Official Text
法規條文
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 31 條 無正當理由不補具應繳之證明文件,或未依第四十七條規定接受保險人指定之醫院或醫師複檢者,保險人不發給保險給付。
DJS Instant Interpretation
DJS 即時釋義模組
由 LLM 依本條文與可驗證裁判來源生成;完成後會快取,會員可收藏研究結果。
生成五大模組
LS9G
九層標注
LSMU
結構
CEF
構成要件因子
TSAA
三方對抗
TLI
三段驗證
AI 法律問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