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法規知識平台AI
LaborLaw
beta
返回 勞動檢查法
勞動檢查法
第 四 章 代行檢查機構與代行檢查員
第 19 條
最近修正:20200610
0 筆裁判引用
0 次瀏覽
Official Text
法規條文
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 19 條 代行檢查業務為非營利性質,其收費標準之計算,以收支平衡為原則,由代行檢查機構就其代行檢查所需經費列計標準,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。
DJS Instant Interpretation
DJS 即時釋義模組
由 LLM 依本條文與可驗證裁判來源生成;完成後會快取,會員可收藏研究結果。
生成五大模組
LS9G
九層標注
LSMU
結構
CEF
構成要件因子
TSAA
三方對抗
TLI
三段驗證
AI 法律問答